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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新佳介绍本市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(6)
来源: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:2021-08-27 10:28

主持人: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有哪些配套措施呢?

刘新佳:一是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统一管理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动态管理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落实“非禁即入”要求,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,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,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。二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。持续推进“先照后证”改革,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,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。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,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共享交换平台,行业主管部门同步提取相关信息,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,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。三是推进涉企电子证照归集运用。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。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部门共享,实现数据归集、实时更新、信息共享。通过电子证照共享,实现跨地域、跨部门互认互信,在政务服务、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,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,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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