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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新佳介绍本市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(7)
来源: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:2021-08-27 10:27

主持人:刘主任,《工作方案》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有哪些规定呢?

刘新佳: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就是由原来的“重审批轻监管”向“轻审批重监管”转变,要放管结合,坚决纠正“不批不管”“只批不管”“严批宽管”等问题,杜绝监管盲区。按照改革类型区分,对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的,切实履行监管职责;对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的,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、查处无证经营行为,防止出现监管真空。加强审管联动,形成审批服务监管、监管支撑审批的审管衔接工作格局。坚持政府主导、企业自治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,鼓励营商环境监督员、消费者、新闻媒体、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,健全多元共治、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。按照行业管理区分,对一般行业、领域,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,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。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、重点领域,实现全覆盖重点监管。加强信用监管,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,开展跨行业、跨领域、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,对失信者在行业准入、项目审批、获得信贷、发票领用、出口退税、出入境、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,增强监管威慑力。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,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,量身定制监管模式,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、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。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,加强监管数据共享,运用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手段,完善风险预警模型,精准预警风险隐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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